计量器具校准的校准间隔建议周期,可能有三种情况:一是如果是参照计量检定规程开展的校准,则校准间隔建议周期按计量检定规程中规定的检定周期执行;二是按JJF校准规范进行的校准,则按校准规范中规定的复校时间间隔执行;三是如果是按照产品标准或产品技术条件开展的校准,则由检定员根据JJF1139-2005《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确定原则和方法》,先确定初始校准时间间隔,滁州计量校准,然后根据以后校准结果情况调整其时间间隔(如按“增量反应调整法”调整)。四客户要求延长复校时间间隔的,仪器计量校准,则要核查几年来该计量器具校准结果的情况,特别是一次校准合格情况(即没有任何调整情况下的合格情况),仪器设备计量校准,然后才能按照JJF1139-2005《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确定原则和方法》进行调整复校时间间隔,否则就无法同意调整时间间隔。五经客户要求并同意,在计量校准报告中不注明其复校时间间隔。








仪器设备到货后应由经办人员和专业人员共同验收,检查物品是否符合定货合同,对照装箱单检查仪器设备、附件、和说明书、合格证、软件载体等随机资料是否齐全。需要通电实验或其他实验手段才能证实的功能应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实验,并出具验收检验报告或证书。需要进行检定、校准的应由有资格的机构进行检定、校准,并出具证书。对验收的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参加验收人员签字确认,仪器设备验收合格后,移交设备保管人保管使用,设备保管人要办理签收手续,仪器计量校准公司,尽到保管的责任。
校准的对象是属于强制性检定之外的测量装置。我国非强制性检定的测量装置,主要指在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中大量使用的计量器具,包括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终产品检验所使用的计量器具等。



性质:
校准——不具有强制性,属组织自愿的溯源行为。
检定——具有强制性,属法制计量管理范畴的执1法行为。
周期:
校准——由组织根据使用需要,自行确定,可以定期、不定期或使用前进行。
检定——按我国法律规定的强制检定周期实施。
方式:
校准——可以自校、外校或自校与外校结合。
检定——只能在规定的检定部门或经法定授权具备资格的组织进行。



您好,欢迎莅临合肥科准,欢迎咨询...
![]() 触屏版二维码 |